浙江海宁锦绣江南灯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15浏览次数:2595

浙江海宁锦绣江南灯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海宁江南灯彩艺术街管委会下属国有法人独资公司,负责海宁历史城区硖石老镇区域的产业培育、开发、招商引资、旅游营销、物业运营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公司于2014年初正式挂牌成立,经市财政局(国资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旅游营销1名。

二、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海宁江南灯彩艺术街管委会综合部(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塘桥弄1号)。

三、报名条件:

1、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旅游营销岗位要求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文案策划及活动组织工作经验。

四、招聘办法:   

1、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后,将统一安排时间,集中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能力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列为公示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宁锦绣江南灯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80771617